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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腔扁平苔藓(萎缩型、糜烂型)疗效评价标准(试行)
一、疗效评价对象 (一)样本含量 治疗组和对照组样本含量符合统计学要求。 (二)入选标准 1、根据病史、临床表现、病理学检查诊断为口腔扁平苔藓者; 2、萎缩型、糜烂型口腔扁平苔藓。 (三)排除标准 1、患有其他已确定的口腔黏膜疾病者; 2、患有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、肿瘤患者; 3、1个月内使用过抗生素、3个月内使用过免疫制剂者; 4、某些药物或银汞合金充填物可能引起苔藓样反应者; 5、3个月内吸烟者、嗜酒者; 6、妊娠期、哺乳期妇女; 7、不能遵医嘱用药或试验过程记录不完整,影响疗效判断者。 二、疗效评价标准 (一)评价指标 1、客观指标:由观察者测算病损面积的大小。 2、主观指标:采用直观类比标尺法visualanalogue scale,VAS),分为10个等级,记录疼痛程度,由患者评估。 (二)记分标准 1、体征(sign)记分: 0分:无病损,正常黏膜; 1分:轻微白色条纹,无充血、萎缩或糜烂面; 2分:白色条纹伴充血或萎缩面小于是1cm2; 3分: 白色条纹伴充血或萎缩面大于是1cm2; 4分: 白色条纹伴糜烂面小于1cm2; 5分: 白色条纹伴糜烂面大于1cm2. 2、症状(symPtom)记分: 0分: 无疼痛(VAS:0); 1分: 轻度疼痛(VAS:1~3); 2分: 中度疼痛(VAS:4~6); 3分: 重度疼痛(VAS:7~10). (三)评价标准 1、显效: (1) 客观指标:治疗后充血、糜烂完全消失,白色条纹无或轻微(体征记分为0或1分). (2) 主观指标:疼痛完全消失(症状记分为0分). 2、有效: (1) 客观指标:治疗后充血、糜烂的面积缩小,白色条纹减少(体征记分下降). (2) 主观指标:疼痛减轻(症状记分下降). 3、无效 (1) 客观指标:治疗后充血、糜烂的面积无变化或增加,白色条纹无变化或增加(体征记分不变或增加). (2) 主观指标:疼痛无减轻或加重(症状记分不变或增加). 三、疗效评价时段 (一)全身治疗 1.短期疗效(治疗期疗效):可表述为”治疗后1周疗效”、“治疗后2周疗效”、“治疗后1个月疗效”. 2. 远期疗效(治疗后疗效):可表述为”治疗后半年疗效”、“治疗后1年疗效”或“治疗后更长时间疗效”. (二)局部治疗 观察疗效1~4周.评价“治疗后1周疗效”、“治疗后2周疗效”、“治疗后1个月疗效”.也可评价远期疗效,表述为“治疗后半年疗效”、“治疗后1年疗效”或“治疗后更长时间疗效”. 四、对照方法 自身对照、两两对照及其他符合统计学要求的对照方法.
责任编辑:唐建华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