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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成立 2008 年度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研究室:
2008 年度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招生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、学院成立 2008 年度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,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、协调、检查等工作。
组 长:余占海 郭 琦
成 员:孟小明(纪检) 栗震亚 刘 斌 徐海林
康 宏 何健民 何祥一 赵望鸿 葛振林
曹宝成 董跟喜 李志革 杨 兰 陈莉娅
王 静
二、复试时间: 2008 年 4 月 19 、 20 日
复试地点:兰州大学口腔医学院二楼学术报告厅
三、复试组织
1 .学院要重视此次研究生复试工作,由纪检委、研究生部门配合进行考前宣传教育工作,端正考风和学风,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,提倡平等竞争,反对考试作弊。
2 .严格按照《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8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》 ( 教学 [2006]18 号 ) 、教育部《关于印发 <2007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> 的通知》(教学司 [2006]33 号)和《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》(教学 [2006]4 号)文件和 2008 年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,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,认真执行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规定,正确处理好自主与自律的关系,增加透明度,坚决抵制乱招生、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。对于违反招生纪律的个人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纪律处分,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,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,确保研究生录取质量。
3 、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学校区口腔医学院院办公室。同时设有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,发现违纪现象,可向纪检部门举报。
责任编辑:姚红祥 |